第一章 总则
1、 蓝筹俱乐部为企业家、职业经理人、政府官员、学者专家等成功人士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的民间组织。
2、 俱乐部为会员提供充电以及横向交流与沟通的平台,并更好的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为会员的工作、充电与休闲生活服务。
3、 俱乐部正式名称为:蓝筹俱乐部。
4、 俱乐部宗旨是: 资源共享,多元沟通 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一、 俱乐部采用会员制的组织方式。
二、 蓝筹俱乐部章程实行经济视点报编委会负责制。
三、 俱乐部设理事会,由报社编委会担任,理事会设主席一人(由编委会主任担任),副主席、常务理事、理事若干,特邀专家人士为顾问。
四、 俱乐部下设秘书处,为俱乐部常设联络服务机构。内设联络部、信息部、拓展部。
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
第一条 交流平台:
1、 定期举行活动,促进会员之间、会员与政府机构、会员与知名院校之间互相交流与沟通;
2、 每年一次的会员联谊,邀请著名专家学者作专题演讲,联谊交友会同时进行;
3、 定期主题论坛与沙龙,内容涉及企业管理、商务交流、国策方针、国际政治经济形势、人生经营等。
4、 每年一度企业与政府点对点互动,并安排针对性论坛,以提高与政府沟通技巧和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;
5、编制会员通讯录,利于会员之间的横向沟通;
第二条 资讯管家:
1、逢双月编辑出版俱乐部专刊,提供最新管理视点、政策导向;
2、可为会员提供定制信息服务,包括管理咨询、时政新闻及信息查询等。
第三条 媒体协助:
1、 利用相关资源通过多种合作渠道,帮助会员处理日常或突发性新闻危机及传播事务。
2、 可应会员要求组织对会员及其所在机构的系列宣传,疏通特定渠道、建立特定联系。
第四条 商务顾问
1、俱乐部设立专门机构,应会员的需要,负责整合各方面的资源,在实际的俱乐部运作中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;
2、给会员带来最大的消费实惠,享受购房、购车、购物、信贷、高档场所消费的最大优惠幅度。
第四章 会员发展
1、遴选对象:本俱乐部会员人数不限,凡省内各地区之企业家、职业经理人、政府官员、学者专家等成功人士及其任职组织,均可提出入会申请。
2、会员资格:申请入会者须填妥入会申请表,由俱乐部秘书处根据本俱乐部准则及报社编委会授权,进行审核及办理会员入会事宜。所有会员资格须在获得本俱乐部发放蓝筹卡生效。
3、会员申请:
1)经济视点报读者均可成为蓝筹俱乐部会员;
2)网络注册成功,经资格认证报可成为蓝筹俱乐部会员;
第五章 入会须知:
1、遵守本章程及俱乐部其他有关规定,并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。
2、提供真实、准确的个人资料和所在机构资料。
3、自愿、积极参加俱乐部举办的各项活动;
4、鼓励及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士加入俱乐部,扩大俱乐部规模和影响力;
5、按期交纳会费;
6、会员三次联络不及时回复,或注册身份不真实,取消相应会员资格;
7、遵守本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,为改进俱乐部工作提出建议。
第六章 附则
1、 本章程将在俱乐部发展运作过程中不断修正完善。
2、本章程未能尽述之条款和细节,将另行规定。
3、本章程解释权属经济视点报编委会。
蓝筹俱乐部秘书处联系方式:
客服热线:0371-63862332
E—mail:officejjsdb@163.com
地址:郑州市农业路国际企业中心B座1901 邮编:450008
蓝筹俱乐部
2007.3.1